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适用用13%税率: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液化气、天燃气、沼气、居民用煤碳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除以上外,销售其他货物适用税率均为17%。
从事加工修理修配业务,其适用税率也为17%。
六十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如何区分(17%、13%)?
2007-10-04 20:52:31 来源:厦门国税局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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