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安装
已使用《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人理管理系统”)机关、事业单位,登陆厦门人事网站(www.xmrs.gov.cn)下载(或者到市人事局领取)《人事管理系统》升级版进行安装,安装后系统进行安装后系统自动支持“医疗补助对象”数据申报功能。
未使用《人事系统》的单位,到市人事局领取《人事系统》试用版
二、软件操作
进入人事管理系统之人事信息管理,按照提示对人员的身份证号进行校正;校正后点菜单人员信息------→人员信息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对本单位的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在确定人员信息无误后,点击菜单人事业务------→工资福利管理------→医疗补助管理------→打印相应的医疗补助人员花名册,生成申报数据。
三、办理申报
持盖好章《厦门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花名册》及电子数据文档按以下程序认定后,到地税局管征局办税服务中心申报手续:
(一)本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1、机关:经市委组织部(党群系统)、市人事局审核---→市地税局管征局办税服务中心申报。
2、区直机关:经区人劳局审核---→市地税局管征局办税服务中心申报。
(二)本市原享受公费医疗的事业单位
1、市级事业单位:首次申报经市社保部门审核---→市财政局复核----→市地税局管征局办税服务中心申报。电子数据报人事局(或市委编办);
2、区级事业单位:经区人劳局审核---→区财政局复核---→市地税局管征局办税服务中心申报。
(三)中央、省属机关事业单位
首次申报,经市社保部门审核---→市地税局管征局办税服务中心申报。
四、上报时间
1、2004年7月15日至8月25日的工作时间(8月1日——8月6日地税申报系统暂停申报)。
2、新增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的申报时间:每月的8日至25日的工作时间。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对上报人员进行核对,确保人员分类、人员基本特征、身份证号准确无误。
2、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对象应以法人单位为主体上报。
3、机关事业单位正处副局级以上人员、合同制工人,按《暂行办法》规定不进行申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晋升为正处副局以上领导职务的,应在任命当月向地税部门申报。
4、公务员医疗补助花名册一式三份,申报单位、审核部门以及地税部门各一份。
咨询电话: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5369027